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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自住住房贷款 (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

信息来源: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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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国务院令第710号)第二十六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GB/T51267-2017)3.2.1,3.2.2。

二、申请条件:缴存人(含异地缴存人)以本人、配偶名义购买住房,购房资金不足时可向石嘴山市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贷款资金只能用于购买自住住房。需满足下列条件:

(一)缴存人、配偶其中一人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二)缴存人需在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内(男63岁内,女58岁内);

(三)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1次且已还清;

(四)本次购房为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次改善性自住住房,房屋类型必须为住宅;

(五)借款人或配偶为房屋所有权人之一,房屋的其他共有人仅限成年子女或父母;

(六)房款未全部付清;

(七)征信良好、收入稳定。

三、贷款政策、贷款金额及期限:

(一)商品房最高贷款额度为购房总价的80%;保障性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购房总价的85%。

(二)可贷额度为缴存人(含配偶)缴存余额的40倍。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缴存人,可贷额度为缴存余额的50倍;国家生育政策生育多子女的缴存人,可贷额度为缴存余额的50倍。同时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缴存人和国家生育政策生育多子女的缴存人,不可叠加使用可贷额度倍数。

(三)单身或夫妻双方中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在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30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多子女的缴存人,在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30万元。同时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缴存人和国家生育政策生育多子女的缴存人,可叠加上浮60万元。

缴存人最终可贷额度以(一)(二)(三)项计算出的最低额度为准。缴存人在申请最高贷款额度后仍不能满足贷款需求的,可采用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方式实现。

(四)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同时不高于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且不超过借款人或配偶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男63岁内,女58岁内)延后5年。以计算出的最短年限为准。

四、办事流程:征信核查—业务受理—贷款核准—贷款签约(抵押登记)—贷款发放。

五、办理渠道:

1.高效办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购买石嘴山市及银川市兴庆区、西夏区、金凤区、贺兰县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及配偶为区内户籍可通过“我的宁夏”APP中“高效办成一件事”专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申请办理; 

注:线上申请暂不支持①购买再交易住房贷款、商转公贷款及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②默认工资收入(即缴存基数)较低,不能满足贷款需求;③婚姻信息未在民政部门信息系统采集的。

2.线上预约申请,线下申请办结。

六、办理材料:

(一)申请公积金贷款所需身份要件:

借款申请人、配偶及其他产权共有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离异职工提供离婚证或判决书)。

(二)申请公积金贷款所需购房要件:

经房产部门备案的有效购房合同/协议(正本)、首付款发票、还款储蓄卡(中行、工行、农行、建行任意1张一类卡)。

(三)其他要件

1.收入证明:家庭月收入原则上按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不认同缴存基数作为月收入的,增加提供近12个月的《工资储蓄卡资金流水》。

2.异地贷款:异地缴存人在我中心办理贷款业务时,需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获取“电子码”并出示。

3.房屋产权共有人为成年子女或父母的,增加提供子女或父母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关系证明。

4.借款(共同)申请人或房产抵押(共同)申请人不能现场办理的,增加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

5.银川市城区、贺兰县购房,增加提供《预售楼盘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报备表》。

6.房地产公司、房产中介机构等涉房企业,人力资源等劳务派遣公司以及缴存人数不足10人且缴存时间不足1年的私营企业,增加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台账》、《劳务用工合同》、《工资储蓄卡资金流水》。

以上办理材料均为原件。

七、在银川市区、贺兰县购房注意事项

(一)石嘴山中心的缴存人,在银川市区、贺兰县购房,除可在石嘴山中心申请贷款外,也可在购房地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二)石嘴山中心的缴存人,在银川市区、贺兰县以外地区购房,只能选择购房地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在其他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执行异地中心贷款政策(服务咨询热线12329)。 

八、申请有效期限:所购房屋在签订购房合同或协议之日起两年内申请办理。拆迁安置房,可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订备案后一年内办理。

九、贷款资金去向:资金转开发商账户。

十、办理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十一、办理机构地址:

大武口管理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  联系电话:0952-2688756 0952-2688757

平罗管理部: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厅  联系电话:0952-3810160 0952-3816080

惠农管理部:惠农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惠农区惠安大街990号)  联系电话:0952-3810163  0952-3810164

借款人可选择任意管理部办理。

十二、咨询电话:公积金咨询服务热线12329

十三、收费标准:无费用

注:贷款申请无需填写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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