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人可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用于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自住住房节能改造(主要包括水电暖、门窗等改造,含农村房屋的节能建设和节能改造)。
一、设定依据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石房中发〔2026〕1号)。
二、申请条件
1.无冻结、未列入“黑名单”。
2.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办理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
2.关系证明(夫妻关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子女关系提供户口簿或出生证;户口不在一起的提供户口迁出记录或干部职工履历表或人事关系登记表的复印件,复印件需由档案保管单位或工作单位加盖公章确认)。
3.不动产权证或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4.改造费用发票。
5.银行一类卡办理。
四、办理渠道
1.网上申请办结。
2.线下申请办结。
五、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复核—办结。
六、资金去向:资金转入所提供的银行卡内。
七、收费标准:无收费。
八、办理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 (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周一至周五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资料齐全且合规有效即刻办理,需要核查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
九、办理地点:
大武口管理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 联系电话:0952-2688756 0952-2688757
平罗管理部: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厅 联系电话:0952-3810160 0952-3810161
惠农管理部:惠农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 联系电话:0952-3810163 0952-3810164
大武口、平罗、惠农任意管理部办理。
十、咨询电话: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