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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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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3-24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银川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9名委员,2025年召开4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第32次会议,会议研究审议了以下事项:

1.审议了《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部分委员的请示》;

2.审议了《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4年度增值收益分配的报告》;

3.审议了《银川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4.审议了《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4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2025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报告》;

5.审议了《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请示》;

6.审议《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灵活就业人员贷款业务担保相关事宜的请示》;

7.审议《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通过竞争方式新增业务委托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请示》。

第33次会议,会议研究审议以下事项:审议《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预缴2025年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的请示》。

第34次会议,会议研究审议以下事项:审议《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预缴2025年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的请示》。

第35次会议,会议研究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补贴有关工作的请示》

2.审议《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预缴2025年廉租住房补充资金的请示》

3.审议《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请示》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银川中心)为银川市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7个科室,0个管理部,6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06人,其中,在编42人,非在编64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牌子(以下简称区直分中心)。内设5个科室。从业人员31人,其中,在编29人,非在编2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1784家,净增单位778家;新开户人数7.42万人,净增人数1.03万人;实缴单位10422家,实缴人数50.57万人,缴存额117.8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8.07%、2.07%、7.74%。其中,银川中心缴存额81.69亿元,同比增长7.67%;区直分中心缴存额36.20亿元,同比增长7.89%。2025年末,缴存总额1168.2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22%,其中,银川中心缴存总额784.3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63%;区直分中心缴存总额383.8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41%。缴存余额349.6亿元,同比增长10.46%,其中,银川中心缴存余额238.66亿元,同比增长10.33%;区直分中心缴存余额110.94亿元,同比增长10.73%。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银川中心10家,区直分中心4家。

(二)提取:2025年,21.94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84.79亿元,同比增长2.0%;其中,银川中心提取额59.34亿元,同比增长3.48%;区直分中心提取额25.45亿元,同比下降1.30%。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1.92%,比上年减少4.04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818.6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55%。其中,银川中心提取总额545.7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20%;区直分中心272.9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28%。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9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67万笔38.78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4.13%、19.98%。其中,银川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4万笔30.87亿元,区直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3万笔7.91亿元。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9.30亿元。其中,银川中心28.25亿元,区直分中心11.05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0.62万笔636.92亿元,贷款余额213.70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35%、6.48%、-0.2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1.13%,比上年末减少6.56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4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1157笔67147.5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628694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93940.03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5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笔0万元,当年贴息额0万元。2025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累计贴息0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5年,未购买国债,无国债余额。

(五)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41.01亿元。其中,活期0.0014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87.54亿元,1年以上定期48.5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4.97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83849.01万元,同比下降3.11%。其中,银川中心58266.69万元,区直分中心25582.32万元;存款利息21606.6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62235.91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6.41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47922.89万元,同比下降0.83%。其中,银川中心31226.40万元,区直分中心16696.49万元;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44697.88万元,归集手续费1332.47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892.54万元,其他0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35926.11万元,同比下降6.0%。其中,银川中心27040.29万元,区直分中心8885.82万元。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61.37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065.65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2599.09万元。

2025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3015.52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4397.23万元,其中,银川中心上缴24245.15万元,区直分中心上缴10152.08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2205.2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42373.10万元。其中,银川中心提取225756.59万元,区直分中心提取116616.51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3091.23万元,同比增长10.30%。其中,人员经费1445.5万元,公用经费105.25万元,专项经费1540.48万元。

银川中心管理费用支出2187.41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902.57万元、59.36万元、1225.48万元;区直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903.82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542.93万元、45.89万元、315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401.82万元,不良率0.02%,其中,银川中心0.01%,区直分中心0.04%。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2205.26万元。2025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68.63%,非企业单位占28.44%,灵活就业人员占2.93%。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47.43%,非企业单位占15.75%,灵活就业人员占36.82%。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7.2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4.23%,租赁住房占5.01%,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6.2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5.94%,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1.37%。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86.51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4.86%,比上年末减少0.18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68.63%(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31.37%,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57.98%,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41.69%,三人及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贷款占0.33%。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39.42%,30岁-40岁(含)占45.22%,40岁-50岁(含)占11.58%,50岁以上占3.78%;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0.38%,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9.62%。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7.90%,比上年减少11.43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银川中心自2024年11月28日获批全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城市以来,通过放宽准入门槛、强化权益保障、打造宣传矩阵、畅通线上线下渠道,全力构建覆盖广泛、灵活便捷、保障有力的住房公积金服务体系。2025年新增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人数27863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5000人)的557.26%,参缴规模快速增长。试点以来,累计新增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人数28367人,实缴12911人,缴存金额2477.15万元;发放灵活就业人员贷款92笔、5284万元。

(二)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情况。

银川中心:2025年,聚焦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出台一系列惠民政策:将购房提取时间范围从3年放宽至5年,延长贷款到期年限(男性63岁、女性58岁),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后再申请贷款,落实灵活就业人员贷款利息补贴,“一人购房全家帮”助力家庭购房、小额死亡提取5万元以下免公证等惠民政策,有效激活住房消费市场,保障群众安居需求。全年支持职工购房提取10.57亿元、租房提取3.6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2.39%、22.11%;“一人购房全家帮”共提取1.68亿元公积金用于16.24万平方米住房消费;“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共提取0.81亿元公积金用于7.52万平方米住房消费,有效扩大了购房职工的资金来源渠道,盘活了长期沉淀资金,激活了部分潜在购房需求。

区直分中心:2025年,聚焦缴存人住房需求,精准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切实将惠民举措落到实处,通过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有效增强了缴存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持续落实“贷前提取”业务、“一人购房全家帮”业务、 “提取支付首付款”业务、提高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提高贷款最高额度等政策“组合拳”,全年共办理租房提取4910笔,金额5555.4万元;“一人购房全家帮”提取387笔,金额6426.17万元,支持缴存人购房7272.74平方米;贷前提取460笔,金额6104.58万元,支持缴存人购房6730.6平方米;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136笔,金额2339.5万元,支持缴存人购房2730.99平方米。

(三)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银川中心引入受托银行准入机制,公开招标邮政储蓄银行银川市分行、兴业银行银川分行两家业务委托银行参与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2025年2月,制定印发《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银公积金管委会发﹝2025﹞2号),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放宽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时间和购房提取时间范围。截至2025年12月末,共增加办理提取2387笔,增加提取金额1.23亿元,其中住房贷款结清一年内提取410笔,金额1620.29万元;购房时间由3年放宽至5年提取1977笔,金额10676.67万元。

2.2025年3月,为更好推动试点工作开展,加快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要求,科学精准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激励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就业创业,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银川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3.2025年5月,为进一步规范归集、提取业务各岗位职责和操作流程,修订了《银川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操作规范》《银川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范》。

4.2025年6月,进一步优化死亡职工小额提取手续,印发《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死亡职工小额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通知》。针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5万元(含)以下的死亡职工,其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等)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现场签订《死亡提取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死亡继承公证、遗嘱公证等法律文件,仅需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死亡证明及关系证明即可,实现“材料从繁到简”的显著转变,有效解决群众在办理死亡提取过程中“公证难、费用高、耗时长”的痛点。新政策2025年6月16日施行以来,截至2025年12月末,已办理职工死亡提取余额2万元至5万元(含)取消公证书提取业务30笔,金额97.75万元。

5.2025年7月,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和银川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区最低工资标准及2024年银川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调整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印发《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将2025年度银川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32484元,月缴存额上限为7796元。

6.2025年7月,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数字化转型升级,提升服务效能,印发《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全面推行归集业务电子档案的通知》,自2025年8月1日起,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档案电子化管理,取消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纸质档案留存。

7.2025年10月,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宁政规发﹝2025﹞2号)文件规定,调整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印发《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将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2235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24元。

8.调整家庭贷款申请次数认定规则。缴存人及配偶在婚前各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的,婚后可以家庭为单位再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9.实施退役军人贷款额度上浮政策。退役军人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受余额倍数限制,在最高限额基础上可再上浮 20%。

10.提高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支持标准。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在银川市购买自住住房(不含商转公)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生育二孩、二孩以上(不含二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申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在最高贷款限额的基础上由原来的分别上浮10万元和 20 万元调整为分别上浮20万元和30万元。

11.将放宽贷款余额倍数限制政策调整为常态化政策。连续缴存满10年或累计缴存满15年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受缴存余额倍数限制。

(五)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银川中心:

1.升级智慧服务。实现15项归集、15项提取、4项贷款业务全程网办,归集、提取事项网办率、业务网办率均达90%以上;将“流程再造”融入“线上升级”,推行更多高频业务掌上办,业务办理便捷度大幅提升;跨部门数据核验,辅助审核、审批人员精准研判,提升审批精准度。

2.优化线下服务。深入推进综窗改革,实现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新增邮储、兴业2家受委托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优化业务大厅布局与叫号系统规则,推动服务体验持续向好;建立受托银行服务质量定期考核机制,强化对业务受委托银行及其延伸网点操作规范的监督,并将业务差错、投诉等纳入考核指标,来促进服务合规性与质量提升,从而推动“就近办”“网上办”“掌上办”服务完善与升级。

3.完善体系服务。创新构建非委托行商贷直转公积金贷款新机制,为公积金缴存人更便捷地节约房贷利息支出;深化跨部门“跨省通办”“一网通办”“高效办成一件事”,关联事项一链联办,有效减少群众跑动次数;组建“银领办”帮办代办团队延伸服务触角,为办事群众提供全流程引导与协助;实施“可视无声”叫号服务、“智慧预警+暖心服务”和“随机分散派件”机制,提升服务品质;积极推行“周六不打烊”、工作日“延时服务”,以及军人、优秀企业家等特殊群体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等个性化举措。2025年“周六不打烊”共办理业务1946笔。2025年“跨省通办”共办理提取业务4718笔,异地转移接续业务10066笔。

区直分中心:

1.全面优化服务成效显著。一是“跨省通办”实现13项事项全程网办,2025年线下专窗办理业务558笔,金额3503.16万元;二是落实“周末不打烊”要求,自2024年3月设立专窗以来,2025年办理提取业务111笔(1116.34万元)、贷款业务13笔(803万元);三是通过18项业务需求优化系统功能,2025年9月对接共享信息实现个人开户及提取业务实时数据获取,新增“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线上业务,全年办理2592笔,金额1.6亿元。

2.深化政策宣传与培训,提升服务质效与满意度。通过大厅接待、走访调研、热线及网点对接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传与答疑,全年大厅接待办事人员近1.4万人次;由分管副主任带队走访缴存单位、“12329”热线及受托银行网点,开展实地宣传调研10次,解决业务堵点难点。将银行延伸网点业务差错率纳入绩效评价,推动“就近办”服务升级。举办三期业务培训班,覆盖812个缴存单位800余名专管员,扩大政策覆盖面。

3.实施线上业务专项治理,打造智慧便捷服务平台。联合综合服务平台及系统运维工程师,全面梳理14项归集、15项提取业务的数据结构、设计框架、应用场景及办理流程,优化26项单位网厅业务、9项个人提取业务流程,去除繁琐冗余环节,取消不必要证明材料。同步优化5项个人线上业务系统界面,让操作流程更清晰直观,增强系统智能化功能,通过数据共享、信息复用实现部分业务自动审核,提升线上业务办理便捷度。此外,加强线上业务系统操作培训,推动业务人员熟练掌握操作技能,高效处理业务。

(六)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银川中心持续深化数字化转型,围绕数据共享、流程优化与安全治理等重点方向取得系列进展,进一步提升了管理效能与服务水平。

一是在数据治理方面。通过统一数据标准与多源比对校验,显著提升了数据质量。依托与住建、人社等部门的高效数据共享,逐步打破了信息壁垒,推动了联网核验能力的深化应用,继续推进业务“零材料”办理事项。

二是在服务效能提升方面。通过电子签章、电子拍件、智能审批等技术的广泛应用,进一步优化了业务流程,实现了包括商贷还款提取在内的多项业务“智能审批、秒级到账”。同时,积极拓展“一网通办”覆盖范围,并通过延伸服务网点构建了便捷的“一刻钟服务圈”,显著提升了群众办事的便捷度。

三是在风险防控与安全管理方面。通过构建多层次的安全防护体系,集成云日志计、云防火墙等安全服务,并采用国密算法对核心数据进行加密保护,确保了数据在全生命周期内的安全。同时,利用数据模型精准筛查不良贷款,绘制职工“信用画像”,有效提升了资金风险的控制能力。

区直分中心:

制定国产化、数字化升级方案,编制《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综合内网管理平台二期项目建设方案》明确实施路径;夯实信息安全防线,顺利通过2025年度等保测评及综合内网业务平台商用密码应用和安全性评估招标;修订完善综合服务平台运营绩效考核办法并完成年度考核,保障平台安全稳定运行、提升服务质量;推进数据治理,整改住建部监管平台反馈问题数据,在住建部数据质检中获得94.32分,数据指标合格率88.26%;2025年通过“高效办成一件事”完成贷款37笔、总金额2493.5万元;做好信息系统及硬件网络日常维护,定期巡查巡检机房、修补政务云主机漏洞,保障安全稳定运行。

(七)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银川中心:

1.银川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试点工作纳入自治区发改委《宁夏试点引领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实施的工作方案》。

2.银川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试点工作纳入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

3.银川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试点工作纳入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工方案》和2025年民生“十心”实事工作内容。

4.试点工作服务银川市产业发展工作被住建部《中国建设报》作为优秀经验做法推广。

5.创新“五心”行政执法模式等工作被住建部《中国建设报》作为优秀经验做法推广。

6.“进园助企+全程掌办”被住建部《中国建设报》作为优秀经验作文章推广。

7.以“地点易触达、需求易感知、政策易掌握、业务易办理、跨域易协同”的住房公积金“易”服务机制,实现了政策红利与数字基因深度融合。其惠民自助服务模式、风控智能化成果,为全国住建系统数字化转型提供了可复制的“银川样本”。

8.服务大厅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评为“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4年度表现突出集体。

9.2025年,监察审计科在全区范围内率先紧扣住建部年度体检评估工作搭建数字化驾驶舱,相关工作获得自治区住建厅认可,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国公积金系统进行交流发言。

10.2025年7月2日,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于银川举办的“住房公积金风险防控培训班”上,围绕“住房公积金数据治理赋能风险防控探索”做专题经验交流。

11.2025年9月,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科科长曹欣,获得“银川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先进个人”。

区直分中心:

1.2025年1月,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党支部被自治区区直机关工委表彰为“2024年度结对共建助企纾困先锋党支部”;

2.2025年4月25日,业务服务科被住建部办公厅通报表扬为“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4年度表现突出集体;

3.2025年5月2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被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通报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八)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5年度无此类情况。

(九)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2025年度无此类情况。

(十)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2025年度无此类情况。

注:本报告各项数据为银川中心、区直分中心两家机构的合并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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