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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

文章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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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3-07

职工偿还我中心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无逾期、账户无冻结、未列入黑名单、累计还贷提取金额未超限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提前冲减贷款本金,该业务还款日当天不可办理;职工提前结清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自结清之日起一年内,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结清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需在线下柜面办理。

办理渠道:中心业务大厅、委托银行延伸网点、个人网上业务大厅、宁夏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宁夏住房公积金服务微信公众号、宁夏住房公积金App、我的宁夏App。

提取范围: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及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

提取额度: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本金和已还利息合计金额。

申请资料:提取人身份证。

注: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提取夫妻双方或借款人配偶的,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及结婚证或同户户口簿;提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的,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同户的提供户口簿,户口已迁出的提供迁出前的户口簿、派出所调档或出生证明等证明材料),直系亲属须在业务大厅或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延伸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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