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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新政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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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3-25

一、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限制。

缴存人及配偶在婚前各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的,婚后可以家庭为单位再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二、提高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退役军人家庭(仅限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最高限额基础上可再上浮20%。单缴存人家庭贷款最高限额从60万元上浮至72万元,双缴存人家庭贷款最高限额从80万元上浮至96万元。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退役军人作为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也适用该上浮政策。该政策与多子女家庭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贷款政策不叠加使用。

提供材料:除正常材料外,还需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

三、支持适老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

缴存人父母一方年龄满60周岁,且缴存人为本人及配偶或父母名下自住住房进行适老(如:地面和门窗、卧室、如厕洗浴设备、厨房设备、物理环境<适老家具、智能插座、防撞角、感应灯等>、职能辅助产品<手杖、轮椅、助听器等>)改造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3万元(参照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2025年居家适老化改造“焕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宁民发〔2025〕48号>)。

提供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协议)、不动产权证、适老改造事项合同、改造费用增值税普通发票、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结婚证、I类银行储蓄卡。

四、支持助残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

缴存人个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缴存人为本人及配偶或父母名下自住住房进行助残改造的(详见后附《助残改造项目参考清单》),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3万元(参照《宁夏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与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宁残联发〔2014〕25号>等相关规定)。

提供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协议)、不动产权证、助残改造事项合同、改造费用增值税普通发票、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结婚证、I类银行储蓄卡。

五、支持适幼化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

缴存人家庭育有3周岁以下幼儿且为自住住房进行适幼化改造的(详见后附《适幼化改造项目参考清单》),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3万元。

提供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协议)、不动产权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适幼改造事项合同、改造费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结婚证、I类银行储蓄卡。

六、支持缴纳购房契税提取住房公积金。

缴存人本人及配偶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借所购住房的契税完税证明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缴纳的购房契税税款金额。

提供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协议)、付款发票、不动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结婚证、I类银行储蓄卡。

七、支持住房节能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

缴存人对2005年以前的符合建筑节能改造条件的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名下自住住房进行节能改造的(如购买清洁能源取暖设施、外墙保温等),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5万元。

提供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协议)、不动产权证、节能改造合同、支付费用增值税普通发票、验收报告、亲属关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结婚证、I类银行储蓄卡。

八、支持大修房屋提取住房公积金。

对2005年以前竣工的符合农村及城镇危房改造、抗震房改造、自主修缮更新、原拆原建、结构加固等大修住房条件的,缴存人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名下房屋大修费用,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0万元。

提供材料: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具有评估资质机构出具的C级及以上安全鉴定报告、相关许可文件、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工程改造合同、验收报告、费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结婚证、I类银行储蓄卡。

九、放宽租住自住住房提取条件。

缴存人对自住住房进行大修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大修期间的房租费用(年提取额不超过1.8万元)。

提供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大修改造合同、支付费用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结婚证、I类银行储蓄卡。

十、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取消贷款余额限制,缴存人提前结清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后,自贷款结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再申请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该笔已结清住房贷款的本息额。

十一、调整偿还商贷提取频次。

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提取由一个提取周期年度提取一次变更为按年(一个提取周期年度)、按季、按月提取三种提取方式,不同提取频次在一个提取周期年度内只能选择一种,其中按季、按月提取额度不超过当期正常还款本息额。

提供材料:借款凭证、借款合同、贷款余额单(能显示最后一次还款情况)等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结婚证、I类银行储蓄卡。

十二、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覆盖面扩大至城乡居民。

 

 

附件:

1.助残改造项目参考清单

2.适幼化改造项目参考清单

 

附件1

助残改造项目参考清单

 

一、户内庭院改造

1.高差处理。地面找平、增设无障碍坡道、升降机/轨道式电梯、可移动斜坡辅具等;

2.门槛处理。门槛消除、可移动斜坡辅具等;

3.防滑处理。更换地砖、喷涂防滑材质、地面平整硬化、增设防滑垫等;

4.通行与生活辅助。安装栏杆扶手、铺设轮椅坡道、配备轮椅/助力器/盲杖/拐杖等;

5.防撞改造。墙角柱脚圆弧改造、增加防撞胶条等;

6.电气改造。更换感应灯具、电路改造、开关改造等。

二、入户出入口改造

1.防滑处理。更换地砖、喷涂防滑材质、地面平整硬化、增设防滑垫等;

2.电气改造。更换感应灯具、电路改造、开关改造等;

3.入户门改造。门拓宽、更换不锈钢入户门、门锁改造与更换、加装智能/闪光门铃等;

4.防护及助力改造。安装栏杆/扶手等。

三、客厅(起居室)改造

1.自理/护理辅助。调整空间布局与家具、增设轮椅专座、安装智能窗帘/护栏/栏杆,配备盲人读屏软件、手语翻译软件、实时字幕机顶盒、电器遥控开关、智能音箱、沟通板等;

2.安全改造。设置紧急呼救装置、烟感报警器、智能家庭摄像头等;

3.环境提升。墙面/地面处理、安装/改造/添置晾衣杆(架)、更换/改造窗、配置助残适老家具等。

四、卧室改造

1.自理/护理辅助。安装导轨式吊架、起身绳梯,改造衣柜,配备智能窗帘、床边护栏/抓杆、多功能人体移位机、可移动式座便器、护理床、多功能床边桌、防褥疮坐垫/床垫等;

2.电气改造。增加/改造床头灯、床头总控开关、安全插座,配备可移动夜灯/智能灯具等;

3.环境提升。墙面/地面处理、安装/改造/添置晾衣杆(架)、更换/改造窗、配置助残适老家具等;

4.安全改造。设置紧急呼救装置、燃气/瓦斯报警器(适用于燃气热水器)等;

5.防滑处理。更换地砖、喷涂防滑材质、地面平整硬化、增设防滑垫等。

五、卫生间改造

1.助厕改造。安装抓杆、蹲便改坐便、配备可移动座便器/坐便椅等;

2.助浴改造。安装抓杆、浴缸改淋浴、配置低位或活动式淋浴装置、淋浴椅/浴凳、热水器、浴霸/暖风、可移动电采暖器具等;

3.盥洗辅助。改造洗手盆容膝空间、更换洗手台/橱,安装横杆毛巾架、感应式水龙头、晾衣杆(架)、扶手架等;

4.卫生间门改造。门拓宽、平开门改推拉门、改造透气栅格/检视窗、更换门等。

六、厨房改造

1.安全改造。安装烟雾/燃气/积水报警器,更换自动熄火燃气灶、盲文(话音)燃气灶,配备自动灭火装置、密码刀具箱等;

2.助厨改造。改造低位灶台(容膝空间)、配置可升降灶台/橱柜、低位洗菜池,进行水电改造,更换墙面材质,配备防抖勺、多功能单手切菜器、闪光水壶、盲文(话音)电器(电饭煲、电磁炉等)等;

3.防滑处理。更换地砖、喷涂防滑材质、地面平整硬化、增设防滑垫等。

 

附件2

适幼化改造项目参考清单

 

一、安全防护类

1.窗户、阳台安全护栏安装;

2.门窗防夹手装置;

3.墙角、家具防撞角/条;

4.电源插座安全防护盖;

5.防滑地面处理。

二、空间优化类

1.儿童活动区域改造;

2.儿童睡眠学习空间优化;

3. 储物空间儿童安全设计;

4.儿童盥洗设施便利化改造。

三、健康环境类

1.儿童房环保材料装修;

2.室内空气质量改善;

3.适宜儿童采光照明改造。

 

收费标准:

无收费

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12329):

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房公积金办理区  0954-2088336

西吉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  0954-3014789

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隆德分中心  0954-6012977

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泾源分中心  0954-5012995

彭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  0954-7011632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季: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投诉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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