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住房公积金是一项政策性的长期住房储金,归缴存人个人所有,实行专款专用,其提取、使用必须严格遵循《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保障广大缴存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现就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风险郑重提示如下:
一、明确违规提取行为
当前常见的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虚构住房消费行为。虚构购房、租房、大修自住住房等事实,或通过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等方式套取住房公积金。
(二)伪造证明材料。伪造、变造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结婚证、离职证明、租赁合同、完税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骗取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格。
(三)隐瞒真实情况。以虚假结婚、离婚或虚假共有关系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提取住房公积金,或作出虚假承诺骗取提取资格。
(四)利用“黑中介”代办。通过非法中介机构通过虚假交易“代提代办”,支付高额手续费,委托其规避政策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违反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避监管的违规提取行为。
需特别提醒: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所有提取业务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宣称“代办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材料”“疏通关系提取”的宣传均为虚假信息,本质是骗取缴存人费用、协助违规骗提的违法行为。
二、警惕违规提取风险
(一)资金损失风险
缴存人如果通过非法中介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向中介支付高额“手续费”,一旦出现中介失联、拉黑等情况,这笔费用将无法追回。当违规提取的资金被依法追缴后,缴存人将面临“退回提取资金、损失手续费用”的双重损失,得不偿失。
(二)信用惩戒风险
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责令限期全额退回违规提取的资金,逾期未退回的,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追缴。同时,违规提取人员将被依法记载其失信记录,纳入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限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相关业务,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影响个人征信记录。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缴存职工违规提取情节严重的,相关情况还将通报其所在单位及纪检监察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三)法律责任风险
非法中介伪造购房合同、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结婚证等虚假证明材料,协助缴存人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涉嫌违法,将被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缴存人参与违规提取,明知材料虚假仍予以提供配合的,属于共同违法,需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若存在舞弊或协助违规操作的,一经查实也将依纪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个人隐私泄露风险
缴存人将身份证号码、房产信息、婚姻信息、银行卡账号等重要的个人隐私信息交给非法中介,这些信息可能被中介泄露、倒卖,用于电信诈骗、非法借贷等违法活动,导致个人财产、名誉受到损害,后续可能面临持续的骚扰和信息安全隐患,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三、坚守住房公积金合规使用底线
(一)知晓合规提取情形。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我市相关政策规定的合法情形,主要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等,提取时需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证明材料,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
(二)通过正规渠道办理。缴存人如需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可通过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线下业务办事网点、网上业务大厅、“宁夏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手机App或受委托银行网点办理,切勿点击不明链接、轻信陌生广告,更不要委托非法中介代办,避免陷入违规陷阱。
(三)主动防范违规风险。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健康运行关系到每一位缴存人的切身利益。请广大缴存人提高警惕,认真学习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切勿轻信街头、网络上的“小广告”或“代办提额”等虚假承诺,不要将个人身份证、银行卡、密码等敏感信息交予他人,以免沦为“黑中介”的敛财工具,造成信息泄露、资金损失和违法风险。要坚守诚信缴存与规范使用底线,坚决抵制违规提取行为,珍惜个人信用记录,自觉维护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健康稳健运行,共同守护全体缴存人的共同利益。
如需了解相关政策或办理业务,请拨打官方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或各县(区)分中心电话进行咨询;也可通过“宁夏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宁夏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线上自助办理;还可前往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线下服务网点现场咨询办理。
(一)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线下业务办事网点
固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房公积金办理区
0954-2688583
西吉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
0954-3014789
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隆德分中心
0954-6012977
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泾源分中心
0954-5012995
彭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
0954-7011632
(二)住房公积金业务咨询办理渠道
各住房公积金经办机构;
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
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宁夏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
“宁夏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
“宁夏住房公积金”手机App;
“宁夏住房公积金服务”微信公众号;
“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
(三)业务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