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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3年度行政执法领域工作总结的报告

信息来源: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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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按照《关于做好石嘴山市2023年度行政执法有关工作的函》要求,现将我中心2023年度行政执法领域有关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人员情况

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明确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人员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定并落实《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三个制度,通过宁夏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动态管理中心执法人员信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中心现有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人员20人,占本部门人员编制数80%;在贷款管理科设稽查岗,设执法监督人员2名,占本部门执法人员8%。行政执法人员基本做到持证执法、亮证执法,执法监督人员能够有效利用数字化手段常态化监督住房公积金行政业务办理及行政执法行为,定期形成电子稽查报告报本级负责人审核。

二、行政执法培训情况

通过执法专题培训、会前学法、网上学法培训、学法测试、旁听庭审、领导干部带头讲法、专题讲座、领导干部指导学法用法等活动,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和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法制审核能力。2023年,举办行政执法业务培训1场次,培训内容包含《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暂行办法》及相关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法律知识等,中心在编干部25人、聘用工作人员9人全部参与培训;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干部职工大会、主题教育读书班等累计开展会前学法72次;组织开展《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法治政府、平安建设、国家安全、行政执法知识测试》1场次,发出考卷34人份,成绩合格率100%;通过观看视频直播、现场旁听的形式开展旁听庭审活动2场次,34人参与旁听,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程序观念。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开展法治专题讲座1场次,围绕《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八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三个文件做专题解读;分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副主任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精神”开展专题讲座1场次。中心行政执法水平有效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中心全面推进。

三、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落实执法信息公示制度。通过石嘴山市政府网和中心门户网站依法主动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事项、执法程序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2023年,通过石嘴山市政府网主动公开了“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更新了《石嘴山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抽查主体名录库》《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并通过中心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借助“宁夏互联网+监管”平台,按季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4次,对全市726家单位开展双随机检查,抽查监管工作通知和抽查结果通报通过中心门户网站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强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按照音像记录关键环节、全过程音像记录执法活动现场和执法场所的要求,配备有执法记录仪1台,设备由归集执法科专人保管,执法记录文字、电子资料等依法依规由专人保存归档。2023年,中心无行政执法立案,未发生行政案件执法行为,关于行政执法管理主要以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行政指导、函告、责令整改、督促催告等形式开展执法。

3.加强法制审核力度。严格落实《石嘴山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在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处理决定作出前,按照规定程序由归集执法科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程序公开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函询法律顾问、开展合法性审查、司法部门备案等,全面履行法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执行《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暂行办法》,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主动佩戴出示执法证件、出具行政执法文书、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2023年接宁夏大窑饮品有限责任公司、宁夏美佳铭城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维权投诉共4件,组织人员开展调查,积极与缴存单位沟通,最终协调两家企业分别为4名职工补缴或补偿了少缴住房公积金。以上投诉举报案件经查,均不构成行政执法立案,未产生行政执法案卷。

5.政策性文件清理情况。及时更新调整权责清单,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方式等,全面梳理、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职能、权责、程序和责任法定化。2023年,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再次征求政策性文件清理意见的通知》精神,对2000—2022年市人民政府制定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性文件开展了集中清理,建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拟废止政策性文件3份。

6.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对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到位,并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情形时免于处罚。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要求。

7.行政执法经费和信息平台建设情况。根据中心实际,合理安排行政执法经费,配备行政执法设备,印发宣传资料,行政执法工作推进能够充分保障。全面推广应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按要求落实公积金执法活动过程监督和行政执法信息录入,积极推进执法信息互联互通。

8.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落实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制度。专管员定期深入缴存单位开展政策宣讲、问题协调、信息联络、意见和建议收集等服务工作,以问题为导向跟踪办理,台账式管理,进一步提升公积金服务质量。二是不断精简服务事项证明材料。印发了《关于明确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要求及简化相关证明材料的通知》《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及审批要件的通知》,精简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个人账户状态变更等9个办理事项的证明材料11项,减少《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冻结解冻申请单》等3个表格,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三是创新业务服务举措。在全区首创推出提取业务“主动提醒”办理服务项目,通过数据筛查和核对,向符合提取条件的1351名缴存职工发送了短信,提醒缴存职工及时办理业务。大力推行“组合贷”、“商转公直转”贷款业务,让缴存职工享受低利率贷款政策的同时又解决改善性住房需求筹措资金的困难。2023年,办理“组合贷”10笔,“商转公直转”18笔,通过接收“主动提醒”短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76笔,提取金额累计284.53万元。

(三)行政执法管理与监督

9.加大住房公积金执法监督。通过中心门户网站、石嘴山议政网、宁夏政务服务“好差评”、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以及石嘴山日报、“宁夏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手机APP等媒体渠道,广泛征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主动发声解读公积金政策法规,解决疑点热点问题。2023年,答复办理群众政策咨询、意见建议60余条。

10.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衔接机制。结合中心实际,印发《关于明确多人频繁交易同一套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强化业务受理审核,落实行政执法衔接机制,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不断强化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治理工作,保障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2023年,核查发现15笔存在利用同一套住房频繁交易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涉及15名缴存职工列入黑名单管理。

11.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一是积极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通过党组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专题学习,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内容并积极贯彻执行。二是落实行政应诉情况。逾期贷款诉讼工作,通过委托法律顾问代理逾期贷款借款人法律诉讼提起。2023年,诉讼逾期贷款4起,均胜诉,无被诉案件。

四、存在问题

2023年,我中心在公积金行政执法领域取得一定成效,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暂行办法》等政策法规的宣传覆盖面还不够广泛。二是住房公积金执法方式方法不多,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拓展不够,研究不深,创新意识不强。三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培养需进一步加强。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行政执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养。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结合“八五”普法,广泛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专题法律法规培训,通过政策宣传、知识讲座、会前学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等,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意识,增强执法人员对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认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法治素养,做到学以致用,规范执法。

(二)规范依法行政工作,提高依法行政管理水平。广泛宣传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暂行办法》等法规政策,有针对性开展信息公开、行政执法检查等,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积极推进“信用+监管”机制建设。

(三)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聚焦缴存职工关心关注的问题,创新工作方式、优化业务流程,积极推进“信用+监管”机制建设,运用数字化措施,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的刚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制度环境,增强全社会的合规缴存意识。  

 

附件:2023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统计表 

 

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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