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汇总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区共设5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个独立设置的分中心(其中,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隶属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加挂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牌子)。从业人员294人,其中,在编189人,非在编105人。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和中国人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负责对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立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负责辖区住房公积金日常监管工作。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4年,新开户单位2362家,净增单位1428家;新开户职工8.32万人,净增职工1.11万人;实缴单位15592家、实缴职工79.67万人、缴存额170.8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0.08%、1.41%、3.84%。2024年末,缴存总额1632.7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69%;缴存余额516.48亿元,同比增长8.72%。
表1 2024年分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二)提取:2024年,31.38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29.40亿元,同比减少5.10%;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5.74%,比上年减少7.14个百分点。2024年末,提取总额1116.2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11%。
表2 2024年分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7万笔65.71亿元,同比减少15.33%、13.57%。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6.82亿元。
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5.06万笔902.08亿元,贷款余额311.2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76%、7.86%、2.9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0.26%,比上年末减少3.39个百分点。
2024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63.69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5.93%,比上年末减少0.29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8318.98万元。
2.异地贷款:2024年,发放异地贷款2454笔130362.50万元。2024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915253.7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26323.64万元。
表3 2024年分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情况

3.公转商贴息贷款:无。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无。
(五)融资:无。
(六)资金存储: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13.82亿元。其中,活期1.15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14.09亿元,1年以上定期91.08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7.50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60.26%,比上年末减少3.3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4年,业务收入138403.12万元,同比增长5.79%。其中,存款利息42176.4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96222.47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4.2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4年,业务支出78199.19万元,同比增长8.97%。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73187.15万元,归集手续费995.34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584.10万元,其他1432.60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4年,增值收益60203.93万元,同比增长1.93%;增值收益率1.21%,比上年减少0.07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040.29万元,提取管理费用8652.06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0511.58万元。
2024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8033.85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0026.02万元。
2024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5916.31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63650.51万元。
表4 2024年分城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分配情况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4年,管理费用支出6671.16万元,同比减少2.80%。其中,人员经费3910.55万元,公用经费252.78万元,专项经费2507.83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380.35万元,逾期率0.12‰,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5916.31万元。2024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6.50%,国有企业占27.91%,城镇集体企业占1.41%,外商投资企业占1.0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0.4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91%,灵活就业人员占0.48%,其他占0.27%;中、低收入占99.05%,高收入占0.95%。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0.93%,国有企业占15.94%,城镇集体企业占2.18%,外商投资企业占1.6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0.3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63%,灵活就业人员占4.66%,其他占0.68%;中、低收入占99.73%,高收入占0.27%。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5.0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1.27%,租赁住房占3.88%,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提取占0.00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0.0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7.08%,出境定居占0.06%,其他占2.62%。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06%,高收入占0.94%。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3.44%,90-144(含)平方米占83.96%,144平方米以上占12.60%。购买新房占70.31%(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04%),购买二手房占26.9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2.79%。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0.59%,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9.24%,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17%。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7.31%,30岁-40岁(含)占45.79%,40岁-50岁(含)占13.25%,50岁以上占3.65%;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6.04%,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3.96%;中、低收入占98.40%,高收入占1.60%。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住房贡献率。2024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1.64%,比上年减少13.7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做好住房公积金利率下调工作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的 《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调相关工作的通知》(建办金 〔2024〕31号)要求,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认真做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调相关工作的通知》(宁建 (金管)发 〔2024〕4号),并组织各市中心于2024年5月18日,全面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并做好存量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衔接,切实让广大缴存人享受惠民政策。
(二)助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稳楼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8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将合理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公积金提取支付首付款、房租和购买保障性住房,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等列入出台的措施之一。2024年,全区缴存群众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85561笔,提取金额50193.39万元。
(三)推进惠民公积金政策实施
各地因城施策,深化实施“组合贷”、“商转公”、“商转公”直转、二手房带押过户、“异地贷”等惠民公积金政策,支持缴存人刚性和合理改善性住房需求。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将缴存职工可贷额度提高到账户余额的30倍,中卫市单职工最高可贷80万元,双职工最高可贷100万元,固原等各市对二孩、三孩等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在最高额度基础上,均有不同的上浮额度。
(四)试点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
大力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银川市被列入全国第三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城市。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银川市将公积金与财政补贴、税收减免、住房保障、 招才引智等政策叠加集成,制定《银川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和《银川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专项补贴实施方案》,为灵活就业人员解决住房问题,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截至2024年12月底,银川市新增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3869人。其他4市统筹发力,修订完善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加大宣传,有力提升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
(五)积极提升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
对标《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按照《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提升工作指南》要求,把好源头数据采集、数据审核,组织开展系统性、结构化、综合性的数据治理工作。推荐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自治区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提升试点单位,先试先行,银川市、石嘴山市中心工作作法入选住建部《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提升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石嘴山市中心得分99.89分。
(六)推进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
依托全区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宁夏政务服务网、“我的宁夏”APP,打通数据共享通道,优化整合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受理、审查、批准等办理流程和服务事项,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现线上“一张表单申请、一份授权证明、一套材料提交、一体流程办理”,将原有“现场办理、多次跑动”的业务模式转变为“在线申报、只跑一次”新模式,经验作法得到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可。配合其他部门完成了企业信息变更、个人退休、公民身后事等8项“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
(七)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
1.各中心持续拓宽“网上办”“掌上办”服务功能,将“不见面、马上办、亮码办”引向深入,实现服务提质增效。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通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商业贷款业务线上办理渠道,偿还商贷提取公积金实现“零跑腿,零材料,掌上办”。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升级改造业务系统,推出退休提取“免申即享”业务,退休职工无需到柜台或线上办理业务。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行“按月对冲”偿还商业银行贷款业务,降低职工还款成本,提升线上服务能力。
2.各中心坚持需求导向,开展“周末不打烊”等暖心送服务活动,推进服务上台阶。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帮助“国家管网北方管道有限公司长庆输油气分公司”解决了单位重组后400余名职工更名缴存住房公积金问题。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主动提醒”服务,通过数据筛查、核对,通过发送短信,提醒缴存人可办理购房提取和商转公贷款业务。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三营镇民生服务中心设置“就近办”服务窗口,打造了“家门口的住房公积金”。
3.各中心注重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标准,坚持落实“接诉即办”和“好差评”制度,主动接收群众的“评星定级”。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打造星级服务岗。
4.通过“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月”“政策公开讲”“政策大讲堂”“政府开放日”等加大宣传,深入企业、工业园区、社区、广场、售楼部等,讲政策、答疑问,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图文信息350余篇,新增关注群众近8万人。
(八)落实责任加强监管
1.会同财政、人民银行对各地管理中心政策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督导规范开展住房公积金体检评估和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等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指导各中心利用“风控系统”5大类77个分析指标,对住房公积金业务数据进行筛选、校核、甄别,对疑点数据查找原因、落实整改,保障资金运行安全。
3.建立全区网络安全联系指导组,制定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各地不定期开展网络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网络攻防演练,防风险、除隐患,保障业务数据安全。
4.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各中心成立考核组、内部审计组对全业务进行内审稽查,主动接受同级审计部门审计,推动睡眠账户清理,加大资金风险防范力度。
(九)当年住房公积金机构及从业人员所获荣誉情况
1.银川市被国家列为第三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城市。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处荣获市级“服务企业先锋队”称号、2名同志被评为“优秀政务服务办事员”。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探索“党建+服务”模式 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案例,入选全国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典型案例,中心荣获“2024年度优秀分厅”,贷款初审岗被住建部办公厅表彰为“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年度表现突出集体,中心党支部被中共宁夏区直机关工委评为2024年结对共建助企纾困先锋党支部。
2.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住建部选为全国住房公积金体检评估联系点,中心继续保持“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称号。中心党支部被命名为“市直机关2023-2024年度四星级基层党组织”,1名同志被授予“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大武口管理部获评市政务服务系统2024年度“优秀服务窗口”。
3.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开展“石榴籽服务之星”创先争优活动,被评为“吴忠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中心党支部被评为“五星级”基层党组织。
4.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服务窗口被评为“红旗示范窗口”,3名职工分别被授予“党员模范岗”“服务模范岗”称号,中心党支部获评2024年度市直机关“四强”党支部。
5.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继续保持“自治区文明单位”称号。
6.2024年,宁夏住房公积金12329服务热线班组获评“全国工人先锋号”。
(十)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当年未发现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
(十一)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