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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分厅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吴忠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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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1-12

各位缴存职工:

为全面落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决策部署要求,确保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正常开展,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服务群众生产生活,定于2021年11月15日起有序恢复住房公积金分厅业务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入场检测

(一)所有进入业务大厅人员应当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进行实名登记,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保持1米以上距离。通过身份校验和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进入大厅。

(二)辖区外人员,请主动配合,出示健康码、行程码、须持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接受询问、登记、如实报告情况,实名登记后方可进入大厅。

(三)检测中若有体温异常、黄码、红码或其他紧急状况,不得进入大厅,及时报分管领导后向相关部门报告采取应急处置。(吴忠市疫情防控指挥部:2039332,利通区疫情防控指挥部:2122086,疾控中心:2032520)

二、严格现场管理

(一)严格遵守防疫规定。通过入口检测的办事群众,有序排队叫号,保持1米线间隔距离,叫号办理,等候座席至少“空一座一”,做到有效预防。无特殊情况下,只允许1名办事群众前往窗口,离服务台50cm以上,未被叫号请在等候区等待。工作人员应引导群众在等候区分散就座,禁止在窗口聚集。

(二)严格做好健康防护。所有进入大厅人员在等候区工作期间,应当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自觉保持1米以上距离,隔空就坐,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禁止吸烟。事项办结后应立即离开现场,不得滞留。

三、服务方式及内容

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提倡选择“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等方式,避免群聚。

(一)线上办理。

1、归集业务:

(1)单位业务:单位信息变更、补缴、单位账户设立并启封、个人账户设立并启封、个人账户信息变更、个人账户状态变更、缴存比例调整、缴存基数调整、同城转移、汇缴。

(2)个人业务:个人离退休提取、个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贷款提前部分还款、贷款提前结清还款、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

办理方式:通过注册登录“宁夏住房公积金”官网,选择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输入密码进入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办理相关业务。

2、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业务类: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申请

办理方式:职工通过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全国住房公积金”,注册登录后,可以在线自助提交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申请。

3、贷款提前还款

办理方式:职工自筹资金在宁夏住房公积金APP办理提前还款。

(二)线下办理。

1、归集业务:未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业务。

2、提取业务:购房提取、职工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提取、职工租赁房屋提取、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提取、死亡提取、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

3、贷款业务:贷款受理、自筹资金提前还款、提取公积金提前还款、撤换贷款担保人、提前结清贷款。

办理方式:线下业务均可通过“宁夏住房公积金服务”微信公众号提前预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大厅柜面办理。

服务电话:0953-2035261

咨询热线:12329

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网址:

https://www.nxzfgjjwt.com/

微信公众号:“宁夏住房公积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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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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