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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住房公积金助推房地产市场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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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2-26

来源:中国建设报

2015年,广西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钦州市出台的一系列稳增长政策,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提前完成了年度各项指标任务,有效地发挥住房公积金惠民生、促消费作用。

2015年年初,结合钦州市房地产价格走向和市场发展的趋势,该中心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缴存职工可贷款额度不再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缴存余额挂钩;4月,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入条件,不再查询申请人家庭持有住房套数,缴存职工家庭可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时降低购房首付款比例至20%,执行基准利率不再上浮。

6月,该市与南宁、北海和防城港四市共同签订《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市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同城化合作协议》,实现北部湾经济区贷款同城化,同时提速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由规定的10个工作日缩减为7个工作日;10月,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简化单身职工的婚姻状况证明,职工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由50%上调到60%

在住房公积金提取方面,该市进一步鼓励和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4月,职工新购买建造自有产权住房的,不论房屋套数及贷款次数,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7月,出台《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实施细则》;10月,缴存职工发生住房消费,本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的,可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一系列组合政策的实施,不仅增强了职工住房消费信心和能力,也为钦州市房地产的稳步发展注入了新鲜活力。截止到201511月底,钦州市住房公积金新增缴存额10.02亿元,同比增长16.73%,完成年度计划任务107%;全市共有27514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5.98亿元,同比增长26.08%25.63%,提取金额占年内新增缴存额的59.70%;全市新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5525.86亿元,同比增长13.37%32.79%,贷款发放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109%,占年内新增缴存额的58.46%,个贷率82%,位居全区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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