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固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为帮助广大缴存人进一步理解政策调整的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本次政策调整后的利率是多少?
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525%和3.075%。
本次利率调整覆盖了首套和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形,5年以下(含五年)及5年以上的贷款均能享受到政策红利(贷款期限为1年的,执行原合同利率,不进行调整),利好广大缴存人。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的时间界限是什么?
2025年5月8日(含)以后发放(含已审批未发放)的贷款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2025年5月8日之前已发放未到期的贷款:(1)贷款期限为1年的,执行原借款合同利率,不进行调整;(2)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调后,可为贷款人减少多少利息支出?
以一笔金额80万元、期限30年、等额本息还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例,月供将由3308.46元降至3202.72元,月供减少105.74元,总利息支出将减少约3.81万元。
四、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利率调整业务需要借款人自行申请吗?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中心统一调整,借款人不需要单独提出申请。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的日期可以提前吗?
答:按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GB/T 51267-2017),还款期间,当遇法定贷款利率调整时,按下列规则执行:1.对贷款期限在1年及1年以内的,应实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2.对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应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现行政策,2025年5月8日之前已发放且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存量住房公积金贷款,此次利率调整的日期为2026年1月1日,该日期不能提前或推迟。
(三)贷款利率调整后,为什么有些借款人的首月还款额和正常还款额金额不同?
答:利率降低后,当期应还的本金是根据新利率重新计算的,而当期利息则是按照新旧利率所占的天数进行分段计算的。当借款人的每月还款日与利率调整日不一致时,一个还款周期内就会执行两个不同的利率。
中心在2026年1月1日对存量房贷利率进行批量调整,如果借款人的还款日是每月15日,那么2025年12月份16日至31日的贷款利息将继续按照原利率计算,而从2026年1月份1日至15日的利息则会按照新利率计算。
(四)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查询当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情况及还款情况?
答:可通过“宁夏住房公积金服务”微信公众号、“宁夏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等线上渠道直接查询,或拨打12329热线电话具体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