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中心住房信贷科工作。
二、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计划。
三、负责市直、原州区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及全市审贷会议的提交工作。
四、负责对各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的指导。
五、负责市直单位、原州区职工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的清理催收工作。
六、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主办单位: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固原市民生大厦15楼 联系方式:0954-2088806 ICP 备案号:宁ICP备08000286号-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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