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服务质量。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为广大职工提供快捷、方便的优质服务,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二、推进政务公开。认真执行办事公开工作细则,实行政策法规公开、职责任务公开、规章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和办事结果公开,全面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透明度,自觉、主动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评议。
三、严格依法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区、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落实国家有关部委、自治区有关厅局的管理办法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策,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切实管好、用活住房公积金,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树立窗口形象。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全方位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打造开拓型、学习型、服务型、法治型、责任型、管理型行业,树立良好的文明服务窗口形象。
五、加强廉政建设。坚持民主决策,坚持廉洁从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措施,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中不谋私利,忠实履行职责,热情服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