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房金管发【2022】12号
各科室、分中心:
落实普法责任制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是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为确保《市委、市政府印发<固原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固党办〔2017〕110号)和《固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2022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固法办发〔2022〕8号)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修订了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附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修订)
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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